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完善服务企业各项措施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5 09:5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积极推进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各级卫生计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各项措施,各市卫生计生委在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沈阳市卫生计生委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印发了《沈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沈阳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须知及备案流程的通知》(沈卫计办发〔2017〕36号),按照要求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同时在沈阳市卫计委官网上增设“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前社会公示栏目”,确保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工作。
本溪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协管人员食品安全标准宣贯会议。根据国家卫计委下发的《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的相关工作要求,对今年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工作要点、宣贯策略、宣贯效果评价及参与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等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解读,同时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策略进行讲解,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丹东市卫生计生委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辽宁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定了《丹东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待通过后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服务质量,将进一步完善方便企业、服务企业备案的各项措施,积极为企业备案企业标准提供便利条件。
锦州市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辽宁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确保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前公示制度的实施,积极推进锦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改版升级工作,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前公示工作更加高效便捷。新版网站充分体现“优化营商环境,优质服务企业”的理念,在网站醒目位置设计“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链接,集备案公告、工作指南、表格下载、文本公示、备案前公示等功能于一体,方便企业向社会公示标准,广泛征求社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