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卫生计生委推进“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
大连市卫生计生委党委高度重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下简称“放管服”)工作,坚持把推进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建设人民满意卫生计生事业的重要抓手,自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多措并举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医疗机构审批制度改革有遵循。2015年9月制定下发《大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立规划先行理念,按照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依据“十三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时编制发布《区域卫生规划》,正在编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7个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医疗卫生机构科学设置和长远发展。推动立法保障,《大连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条例》立法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实现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实现社区医疗卫生设施与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成片改造同步规划建设提供法律保障。遵循规划原则,坚持医疗机构审批必须符合本级规划原则,使公立医疗机构规模得到控制,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得到鼓励和引导,为实现科学审批和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确权明责,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坚持把确权明责放在第一位,确立“谁审批、谁负责”的改革原则。依法承接下放,截止目前,我委共承接省卫生计生委下放的行政职权13项;取消市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卫生计生类社会团体登记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将8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便民服务事项;将4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将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机构内人员执业注册等6项许可事项,调整由各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不存在不接、下放不同步、变相继续审批下放等问题。完全委托授权,授权我委行政审批办公室独立行使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便民行政服务事项,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印章审批、一个流程办结”,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将51部法规中171条项市级检查处罚的权力全部委托综合监督执法局,实现监管归口统一。责权衔接清晰,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全市市、各区市县卫生计生行政审批相关信息实现即时录入“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国家卫生计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等3个信息平台,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实现审批部门、业务主管处室和日常监管部门信息互动共享。建立沟通机制,业务主管处和日常监管部门实现随时将新公布执行的审批标准、规范、要求等相关资料通报给审批部门,为审批部门提供专业方面的支持。建立培训机制,先后16次组织对各区市县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工作和监督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是坚持强化监管,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成立综合监督执法局,进一步明确卫生行政监督执法范围,集中行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执法职权。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细化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审批、综合监督的各个环节的监管内容要求和职责分工,提出8个方面的监管机制,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形成完整的工作链条。强化督导检查,组成由委员会副主任任组长,相关处室人员参加的工作组,对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和综合监督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抽查,推动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对各区市县2015年10月以来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未开展新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或设定前置条件限制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权利的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行为。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扎实推进实施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编制完成涵盖所有监管内容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2.2万余户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涵盖265人在岗从事一线监督执法卫生监督员的名录库,制定我委《“双随机一公示”工作细则》,对全市12个地区的1742家进行 “双随机”抽查,完结率100%。将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结果公开进行公开,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对51起行政处罚进行公示。
四是坚持优化流程,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便民高效。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坚持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并举推进,不断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流程,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作业指导文件》《办理流程图》、示范文本等相关材料。同时,确定人员执业注册类事项采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受理、即时办结”的工作模式,按照“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归档”流程办理;其它事项采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受理、审查审核、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按照“核准名称—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归档”流程办理。明确办结时限,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分为,即时受理、即时审查、即时办结事项,即时受理、即时审查审核、限时办结事项和即时受理、即时审查审核事项。同时规定,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原则上参照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将《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主要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安排部署,并在全系统推行全过程执法记录等工作模式,制定下发《大连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处罚审查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和《大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责任分工的通知》, 2016年8月1日实施以来,已对10件涉企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向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积极落实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要求,按照“需求导向、非禁即入,产业融合、协同发展,规范监管、提升能力”的基本原则,简化办事流程,提供便捷服务,积极服务社会办医加快发展,截止到目前,市级已为社会资本办理100张床位以上和专科医院机构25家,多元办医格局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