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连市卫生计生委从建立制度入手保障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4 12:23:00
沈阳、大连市卫生计生委分别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规范。
沈阳市卫生计生委制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各个执法环节的规范化。凡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后作出。审核中注重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进行审核,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大连市卫生计生委制发了《大连市卫生计生委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工作原则、决策程序、决策执行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同时,强调了法制机构和专家团队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评估、把关等作用,强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和监管责任。明确提出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决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督办,通过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程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