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5 14:20:00
4月21日,我省首次启动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今后,贫困家庭符合救助条件的遗传代谢病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的治疗将得到项目救助。项目的实施将提高我省出生缺陷患儿的干预治疗率,提高贫困患儿生存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对遗传代谢病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的救助,有不同的救助标准和要求。
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是0-14岁临床诊断的遗传代谢病的贫困城乡患病儿童,患儿家长可到省卫生计生委确定的辽宁省妇幼保健院、14个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共15个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救助,救助病种包括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检测出的病种和30类其他遗传代谢病病种等,资助金额为3000元-10000元医疗补助金。
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为0-18岁临床诊断的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的贫困城乡患病儿童,患儿家长可到沈阳军区总医院、沈阳市儿童医院、大连市儿童医院、锦州市妇婴医院共4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请。救助病种包括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6大类共72种疾病,为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的患儿一次性提供3000元-30000元医疗补助金。
为了保证项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4月下发了《辽宁省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和《辽宁省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试点工作方案》,并在沈阳召开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工作启动会暨培训班,对项目工作做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并做好项目宣传和督导,规范实施救助流程,保障符合条件的患儿得到有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