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肿瘤医院非事业编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身体健康,适合岗位要求。
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满18周岁(1998年12月15日(含)以前出生);应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岗位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3、外语水平要求:应聘的本科毕业生,须全国大学外语四级425分及以上;应聘的研究生,须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考生须大学外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4、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考生,按期毕业并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考核方式。
(一)报名
1、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辽宁省肿瘤医院人力资源部(6号楼二楼208室),报名时间为12月15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12月17日、18日休息)。
2、有意者请持以下资料报名
1)2016年辽宁省肿瘤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报名表。
2)证明材料,包括招聘计划要求的相关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书原件,2016年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已拿到学历、学位证的考生可以不提供)。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纸笔考试形式。
3、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中专或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2016年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已拿到学历、学位证的考生可以不提供)。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对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权重总成绩计算
权重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5:5计分法计算,即权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三、体检、考察
依据岗位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察工作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人员资格。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及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为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广泛关注。招聘过程将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其他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2、在招聘考试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辽宁省肿瘤医院官网的通知公告,并确保通讯畅通。考生在报名期间如有疑问,请向人力资源部咨询,咨询电话:024-31916619。
3、其他事宜辽宁省肿瘤医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16年辽宁省肿瘤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计划信息表
附件2:2016年辽宁省肿瘤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报名表
辽宁省肿瘤医院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