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4 16:23:00
我委依法受理了申请人辽宁盛京泰和堂血液透析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申办医疗机构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相关规定,现将拟批设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 称:盛京泰和堂血液透析中心
类 别:血液透析中心
法定代表人:喻泓
所有制形式:股份制
机构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牙椅数):设置40台血液透析机
执业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97号3号楼
诊疗科目:内科(肾病学专业)
该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前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依法接受监督。
受理部门: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医政处电话:024-23395912
监察室电话:024-23391043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