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名医”候选人及“辽宁青年名医”候选人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8 13:23:00
按照《关于继续开展“辽宁名医”遴选和培养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17〕177号)有关要求,经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等程序,并经省卫生计生委第15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辽宁名医”候选人(70名)及“辽宁青年名医”候选人(31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8日—12月6日,有异议者请通过下列渠道反映情况。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谷晓明 024-23385916
辽宁省医学会 王 予 024-23391413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