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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04 13:33: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表。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0年,省人口计生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试行)》,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爱民、惠民、护民”,充分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自身的工作效率。

  (一)组织领导有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省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要求各部门克服被动“奉命”公开的思想,增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调整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分工负责的齐抓共管良好格局。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计划生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围绕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省人口计生委李秀君主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经常听取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问题和困难,组织专题会议解决问题。

  (二)制度日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在于建立制度,完善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让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克服工作中的人为主观因素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人口计生工作的特点和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和完善了《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试行)》、《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目录》、《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辽宁省人口计生委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度的健全和规范,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最初“做了”提升到“做好”层面上来。

  1.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通过适当形式及时准确公布对于涉及社会各方面利益的事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计生相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关于流动人口就业、生育保障等方面的惠民政策;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新出台文件等情况的事项。对部分涉及一定秘密或者不易被大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依据当事人申请按照程序向当事人公开。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通过预先审查,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形式,制定了《辽宁省人口计生委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也要保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预先审查制度还明确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依据考核制度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到省对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形式、量化考核标准、制定责任追究方式、确定考核结果使用方式。

  4.健全规范社会评议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广大群众参与,为了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省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设立主任信箱、群众评议专栏,及时做好意见反馈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同时开展了“人民群众评计生”、“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把社会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采纳合理合法的意见和建议,适时改进机关的工作作风、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

  5.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今年515日前,省人口计生委发文,要求各市开展一次信息公开公示牌整顿清理规范工作。同时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适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程序,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长期专题。年底,省人口计生委结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地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省人口计生委还开展了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在省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开通了网上便民服务系统。

  (三)形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卓有成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好不好、群众参与的热情高不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采取的方式、方法。在制度的保障下,省人口计生委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使群众能便捷、快速、直接、及时、准确获取信息,降低群众参与的成本,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1.进一步强化传统媒介便捷的优势

  为了能使群众更为直观、方便地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府信息,省人口计生委精心制作了内容丰富的公示栏、标语、办事指南小册子,全面公开了部门职能、行政权力、政策法规、各种办事程序,并以“5.15”政务公开日为契机,通过各种方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生活,也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2.进一步探索网络的互动方式

  我委不断探索网络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互动作用,在门户网站上积极和群众做好互动,努力发挥网络政务平台及时便捷的特点,实时更新内容,使群众随时都能知道政府在做什么、做的怎么样、为什么这么做,增加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保证各项决策决议有广泛的执行基础。积极开展互动,真实地了解民意,让政府知道群众关心什么、有什么困难、有什么疑问,确保政府的决策能真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此外,还认真处理好民心网、12356热线群众咨询和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省政府纠风办的肯定。全年共收到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72件,办理70件,其中获得五星级以上46件,四星级20件,三星级1件,群众满意率100%

  通过网络平台的互动,大大地调动了群众的参与热情,也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3.进一步完善计生工作的特殊公开渠道

  一是为新婚夫妇和孕产妇免费提供“三送”服务(连心卡、优生优育手册、避孕用品),把政策和知识送到群众手中。二是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开展以“三项公开”、“四项评议”、“五项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的活动,促进阳光计生行动在市、县(区)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落实。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及时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维权途径等。同时,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的作用,为群众咨询政策、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提供更为便捷顺畅的渠道,并建立有奖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2010年全省共接听热线38600个,其中求决类电话7291件,举报类247件,咨询类31049件。对于集中突出的问题,安排专人解决。三是坚持开展群众评议计生活动。连续11年在全省开展了“百万群众评计生”活动,近两年又开展了“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的“双评”活动。定期广泛的群众评议活动,成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与广大群众之间相互了解的桥梁,极大地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其更加有的放矢,切合群众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11日至20101231日,省人口计生委共发布信息2410条,其中,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10条,占总数的0.42%,通过省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84条,占总数的61.58%;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891条,占总数的36.97%。送交省政府主动公开的文件25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省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2011年工作打算

  回顾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机关一些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已开展的工作有些抓不到位;三是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2011年,省人口计生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与教育,以增强全系统的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对政府信息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完善;三是进一步健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阳光计生行动等现有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新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和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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